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。为便于完整记录历史,湖南省档案局(馆)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抗日战争档案资料征集活动,依法对散存在民间、反映抗日战争、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进行抢救性征集,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支持,积极提供史料或线索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从1931年“九一八”事变爆发到1945年9月3日抗战胜利,与抗战有关的、能够反映抗战史实、可提供研究或陈列使用的各类资料、文献及实物。
(二)反映抗日战争历史的图片。
(三)反映战后审判战犯及遣返战犯的各类资料、文献及实物。
(四)与战后中日关系史中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相关的各类资料、文献及实物。
(五)抗日战争亲历者、见证者的口述档案(可派人上门进行采集)。
二、征集种类
种类和载体不限,包括历史照片、影像资料、文稿、文献、报刊、宣传品、著作、字画、书信、日记、证章、牌匾、票证等。
三、征集方式
(一)无偿捐赠
鼓励收藏单位和个人无偿捐赠,凡捐赠者均颁发捐赠证书,在收藏和展览时注明捐赠者姓名;对重要捐赠者予以表彰、奖励。
(二)有偿征集
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对单位和个人收藏的相关档案和资料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,经专家鉴定、评估后,对符合收藏标准的档案资料予以征集,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。
(三)复制。对于确有价值的,在征得本人或收藏单位同意后,可复制后将原件退回。
四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肖建军
联系电话:0731—82219046(办)
湖南省档案局
2015年8月24日